人事處工作職責
??人事處是學校人事、人才管理、服務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如下:??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事工作方針政策和學校關于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和管理全校各類人員的編制和用人計劃,負責人事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校行政機構設置,劃定行政部門職責范圍、崗位范圍并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負責全校職工的有關調入、調出手續;負責臨時工用人計劃申報、工人工種認定、轉崗等工作;
??四、負責全院師資隊伍人員的調配、培訓、使用、考核和進校教師考察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兼職、特聘教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全院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管理工作;負責全院教職工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
??六、負責全院的工資基金管理、工資晉升、崗位津貼的核算發放工作,負責社會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費的核算與繳納工作;負責在職人員因公傷殘鑒定、死亡人員喪葬費、遺屬撫恤金的核發工作;
??七、負責人事統計、工資統計報表工作及全院教職工勞動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
??八、負責全院教職工和離職、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和人事處文書立卷歸檔工作;
??九、負責教職工工齡、學歷認定,辦理其它有關人事方面的證明;
??十、完成上級組織和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